中國造幣史

中 國 造 幣 史

◎ 耿愛德〔美國〕

運營狀況介紹
我們在討論中央造幣廠的實際運營狀況之前,對其所使用的機器種類進行一下簡單介紹,這可能會有所幫助。中央造幣廠有兩臺300千瓦的西屋渦輪發電機,電機或電源電壓為440伏,另有220伏電源電壓用于照明,每月耗電量約為120 000千瓦時。4個臥式手燒熱水鍋爐為渦輪機、造幣機器和加熱機器提供所需要的蒸汽,其中一個始終保持備用,每個鍋爐的蒸汽壓力為170磅 / 平方英寸,正常功率為每小時4 600磅。鍋爐產生蒸汽達到正常功率時,每小時需要燃燒700至800磅煤。有三臺史密斯108 F 型手燒煤氣爐供氣,用于熔化金屬和退火作業,每臺的正常功率為每小時25 000立方英尺,提供的氣體熱值為每立方英尺140英熱單位。在正常運行下,每臺機組每小時需要大約400磅煤。當造幣廠發現應當使用熱值更高的氣體時,便改用上海燃氣公司提供的熱值為440英熱單位的氣體取代了自己的煤氣爐。

造幣廠成立之初有技術和行政人員150名,工人400名。在對工人進行5個月的批量化精心培訓之後,每日可生產價值20萬元的銀幣。

盧學溥先生于1933年4月被任命為廠長,在已故美國造幣廠廠長格蘭特先生(Robert J. Grant)的協助下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加上三位曾在美國費城造幣廠受過訓練的中國技師(化驗、熔煉和造幣方面)襄助,上海造幣廠不斷改進,衝壓機每分鐘衝壓的銀幣數量從76枚提高到90枚,自動稱重機每分鐘處理的銀幣數量從100枚上升到120枚。經過6個月每天運營10個小時的試產,中央造幣廠日生產總價值為25萬元的銀幣。

國民政府中央造幣廠位于上海,占地約100畝。在完成試樣之後,工人們便對白銀進行熔化和精煉,之後放入與之相鄰的大型現代銀庫。在對銀庫中的銀錠進行檢驗後,便將其送入軋製室,並軋製成標準的銀元厚度。然後,長長的銀條被送往衝床。此後對壓制好的坯料進行稱重。坯料必須在退火爐中加熱,然後進行清洗、乾燥和碾壓。最後的過程在衝壓機中進行——正反面的圖案在160噸的壓力下同時被衝壓到坯餅上。之後,成品銀元必須通過自動稱重機,稱重機會將太重和太輕的錢幣從標準件中分離出來,其標準重量為412金衡格令(譯者注:1金衡格林 =0.06479891克),誤差為1.2金衡格令。此後,壓製好的成品被裝入可以容納5 000枚銀元的箱子。


廢兩改元的政策導致了對銀元的巨大需求。由于中央造幣廠無法提供足夠的銀幣,因此決定生產純度為0.999的廠條“A”,然後再生產純度為0.880的廠條 “B”。18這些銀條所含的銀量正好等于1 000枚新的標準銀元所包含的精質銀量。

上海中央造幣廠的所有模具都是由費城造幣廠製造的。中央造幣廠平均每月使用40個銀元模具。在平均鑄造208 000枚銀幣之後,模具會有磨損,不得不被丟棄。

在運營之初,造幣廠採用美國的銀條來製造銀元。但由于可用的庫存量很小,這種基本材料在1933年底就已經用完了;中央造幣廠初期運營便消耗了600多萬金衡盎司的0.999精製銀條。從1933年5月開始,造幣廠幾乎只使用銀錠來製造標準銀元。


從1933年3月到6月,中央造幣廠共生產了226萬枚銀元。銀元正面是孫中山先生的半身像,背面上方是三鳥和初升的太陽。人們很快便對背面的飛鳥和旭日提出了反對意見,因此庫存的新幣受到譴責,不得不重新鑄造。但大約有5萬枚原始設計的銀幣仍在流通。從1933年5月起,上海造幣廠生產的銀元與之前具有相同的設計,但沒有鳥群。紀年為民國二十一年的銀幣確實是在1933年鑄造的,紀年為民國二十二年的銀幣在1934年鑄造的,而紀年為民國二十三年的銀幣則是在1935-1937年間鑄造的。

位于上海的中央造幣廠在1935年12月21日生產了第一款壹分銅幣,但其並未在1935年向中央銀行交付任何一枚。造幣廠從1936年1月起生產了大量的輔幣,包括半分和壹分的銅幣,以及伍分、壹角和貳角的鎳幣。

所有新幣都迅速獲得了人們的青睞,且其日產量不似“小銅幣”那樣日常波動。鎳幣的紀年是民國二十五年 *。

根據1935年11月3日頒佈的貨幣法,新的銅幣應含有95% 的銅和5% 的錫鋅合金。鎳幣含100% 的純鎳,其坯料從美國進口。新幣的法定重量如下。

 
半分銅幣 3.5克
壹分銅幣 6.5克
伍分鎳幣 3克
壹角鎳幣 4.5克
貳角鎳幣 6克

銅幣正面外側的圈內刻有古代布幣的圖案和中文面值。背面中央是國民黨黨徽,上方半圓內有“中華民國二十五年(或二十六年)”的漢字。鎳幣的正面是孫中山先生面朝左的肖像,上面的半圓鐫有“中華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的字樣。鎳幣的背面與銅幣的正面完全相同,即是古代布幣的圖案和幣的面額。

由于廢除了銀本位制,1935年年底便完全停止了銀元的生產。此後,只鑄造銅幣和鎳質輔幣。並且還繼續鑄造了適量的“B”種廠條。

1937年4月,兼任中央造幣廠廠長的陳行先生將工作移交給了席徳柄先生。

由于1937年8月中日凇滬會戰的爆發,上海中央造幣廠的機器被拆除運往內地,並在桂林、重慶、成都、武昌、蘭州等地設立中央造幣廠的地區分廠。

根據上海中央造幣廠1937年3月31日公佈的資產負債表顯示,其當時的淨資產為8 097 000元。儘管造幣廠處于盈利狀態,但利潤非常有限。淨資產代表政府已支付的資產,也就是說已沖銷。截至1937年3月31日,各項資產數據如下 :
 
流動資產 13,459,000 元
固定資產 6,383,000 元
遞延資產  4,000 元
  19,846,000 元
 
流動負債 10,691,000 元
儲備金 1,058,000 元
淨資產  8,097,000 元
  19,846,000 元
 

備註:上表數據完整。由于上海爆發日軍侵華戰爭,重要造幣廠于 1937 年 8 月停止運營。所有銀條被運到國外並出售,銀元同樣如此。造幣廠最初只計劃生產價值為 2 260 000 元的硬幣,後來其中至少有 2 200 000 枚被留下並熔化。

備註:上表數據完整。由于上海爆發日軍侵華戰爭,重要造幣廠于 1937 年 8 月停止運營。由成都、重慶、武昌、桂林和蘭州的造幣廠繼續生產輔幣。



帶 * 的乃是在奧地利鑄造。訂單總量為 40 000 000 枚貳角幣,
60 000 000 枚壹角幣,20,000,000 枚伍分幣。以上于 1938 年11 月完成發貨。


除上述表格外,各分廠還在1938年最後一個季度,向中國中央銀行交付了如下數量的硬幣 :




* 其中 270 枚為事先從銀行支取的銀幣。由于後來停止兌換,于 1935 年 12 月再次交回中央銀行。

1937 年 12 月之後沒有再鑄造銀元,也沒有交付銀元。因此,上述清單是完整的,且是最終版的清單。


上海中央造幣廠顧問委員會的規章制度


條款1 以下細則根據中央造幣廠顧問委員會條例制定。

條款2顧問委員會應設立一個由七名成員組成的小組委員會,處理日常事務,其中顧問委員會主席擔任委員長,其餘六名成員由顧問委員會從成員中間選出。如有提議欲實行《顧問委員會條例》第16條之規定,主席可以從其他小組委員會中任命一定人數的顧問委員會成員,由他們制定計劃並提交給顧問委員會。

條款3顧問委員會應每月提交一份工作摘要報告。

條款4顧問委員會應根據《條例》第4條之規定,設立評估部,該部應有一名專家鑒定師,必要時還有若干名技術助理。他們應由主席推薦並經顧問委員會批准後任命。

條款5鑒定師應執行主席關于鑒定的指示,技術助理應在鑒定師的指導下履行其職責。

條款6顧問委員會應根據《條例》第5條的規定,設立秘書部,秘書部應配備一名秘書和若干名辦事員。他們由主席推薦並經顧問委員會批准後任命。

條款7秘書應執行主席的指示,照管中央造幣廠的一般事務,並審計其賬簿和賬目。書記員應在秘書的指導下履行其職責。

條款8鑒定部門應負責以下事務。
1)鑒定和確定中央造幣廠鑄幣的純度。
2)檢查和確定中央造幣廠鑄幣的重量。
3)檢查和確定廠條的重量、純度和換算成標準銀元的價值。
4)每天提交關于鑒定工作的報告。
5)檢查用于鑄造標準銀幣的白銀。

條款9秘書部應負責以下事務。
1)審計中央造幣廠的賬簿和帳戶。
2)為顧問委員會的會議準備議程並做會議記錄。
3)起草、複印和歸檔信件,並妥善保管檔案。
4)保持顧問委員會的完整記錄。
5)接收和郵寄信件,並妥善保管檔案。
6)處理與委員會賬目有關的所有事項,以及委員會所需的用品。
7)處理主席交辦的其他事項。

條款10鑒定師應不時對中央造幣廠生產的標準銀幣和廠條的重量及純度做出詳細報告。該報告應提交給小組委員會,以便發佈公告說明硬幣和廠條的重量和純度符合法規要求。如不符合,應要求造幣廠重新鑄造,且不許其運離造幣廠。

條款11標準銀元只有在確定其符合法規要求並在盒子上貼上顧問委員會授予的證書後,方准運離中央造幣廠。所有證書均應由主席簽字,並由鑒定師或其助手加簽。鑒定師及其助手應監督證書粘貼于銀元盒上。

條款12委員會應在每月第二個星期五下午4:30定期舉行會議。

可根據《條例》第12條之規定召開特別會議,並可由主席在有緊急事務需要審議時召集會議。

條款13當主席缺席顧問委員會的任何會議時,應選舉小組委員會的一名成員代行其職。

條款14顧問委員會的所有成員都必須出席其所有會議。如果任何成員不能出席,他可以要求顧問委員會的一名成員代表他 ;但應事先發出相關通知。

條款15委員會的辦公時間為每天 ...... 小時,必要時可延長時間。所有員工應在辦公時間內保持正常出勤,辦公起止時間由主席決定。

條款16應保持出勤記錄,並由員工在上下班時簽字。該記錄應每天提交給主席,供其檢查。
 

十文和二十文民國銅幣
它們之後被新的伍分和壹角幣取代


銀元
1. 日本一圓
2. 英國銀元
3. 未發行的孫中山像銀元樣幣
4. 越南銀元
5. 四川銀元
6. 新加坡銀元


古代銅錢
 
條款17應安排委員會中一定數量的雇員在周日和節假日工作。

條款18因病或其他充分理由不能參加的雇員應向委員會報告,並取得請假許可。

條款19周日和節假日應暫停辦公,但在必要時,主席可指示秘書事先通知成員照常出席。

條款20本章程由顧問委員會通過,在財政部批准後生效。任何修訂都應以同樣的方式進行。

 

展示的是半圓幣
1. 雲南
2. 雲南
3. 吉林
4. 雲南
5. 四川
最下面的是一枚在國外設計,但沒有發行的孫中山像幣。
左邊是 1937 年在上海鑄造的鎳質輔幣的背面 右邊是 1937 年在上海鑄造的鎳質輔幣的正面
  

左邊上面那枚是民國十八年在廣州鑄造的貳毫銀
幣;下面那枚是民國九年在廣州鑄造的貳毫銀幣,
但只在上海發行。其後停用


銀質輔幣
1. 廣東省造貳毫銀幣
2. 在廣州鑄造但在上海流通的貳毫銀幣
3. 壹角和貳角的黃花崗紀念幣
4. 孫中山像貳角紀念幣
5. 雲南唐繼堯像壹角紀念幣
6. 吉林省造庫平七分二厘銀幣
7.1923 年前皇帝溥儀大婚壹角和貳角紀念幣
8. 吉林省造庫平一錢四分四厘銀幣
9. 袁世凱像壹角銀幣
10.1924 年在杭州鑄造的壹角銀幣
 

近代清政府造銅幣

銀元
右邊上面的兩枚樣幣是 17 世紀 50 年代在福建鑄造的,用于支付軍餉。中間的是龍銀。左上角的兩枚錢幣是蘇維埃銀元。下面一排左邊的第一枚硬幣是 14 年前為紀念貴州第一條公路的開通而鑄造的。剩下的四枚錢幣都是 10 到 15 年前的地方錢幣。
 
左側和下方的圖片:中間上方是 1921 年 1 月在湖南省發行的壹圓。右下角是 1912 年黎元洪像銀元。左下角是甘肅版的孫中山像銀元。
 
(未完待續)
 
( 轉載自《中國雜誌》,第 30 期,第 289-198 頁,第 361-366 頁;第 31 期,第 31 頁 -38 頁,第 81 頁 -90 頁;第 121 頁 -133頁,第 167 頁 -172 頁)
 
注釋
17 筆者有幸成為顧問委員會成員之一。
18 “A”型廠條于1933年9月首次生產,但很快就停產了。從1933年11月開始根據筆者的建議生產 “B ”型廠條。事實證明“B ”型廠條使用非常方便,投產頗為成功。
* 還有幾套紀年為民國二十四年的鎳幣,它們由費城造幣廠鑄造,總共約有15套被送往中國檢驗。